为贯彻落实《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〉〈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〉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近期,百色市卫生监督所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颁布实施七周年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》颁布实施三周年为契机,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和国家“双随机”抽检工作,积极开展中医药法和中医药条例宣传活动。
此次活动,卫生监督员对7家开展中医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,针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、医务人员资质、病历书写、处方管理、中药饮片管理、拔罐类和针刺类技术感染预防控制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检查和指导,并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普法宣传,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能力,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。
图为卫生监督员对开展中医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查
图为卫生监督员对开展中医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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